各二级党组织,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了加强党委巡察干部队伍建设,规范巡察干部的选配、培养、监督和管理,切实增强巡察工作力量,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,根据《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党巡字〔2021〕4号),拟从全校推选一批干部组建党委巡察工作人才库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条件
1.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忠诚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
2.坚持原则,公道正派,严守秘密,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、沟通协调、文字综合等能力;
3.中共党员,熟悉党建工作、纪检监察、组织人事、宣传思想、财务审计、信访、教学科研等。
4.身体健康,能胜任工作要求。
二、推选要求
1.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巡察干部人才库人选推荐工作。要把参与巡察工作作为培养、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,把担任巡察工作任务的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,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。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3。
2.请于9月2日前将有关人员推荐表(附件1)、名单汇总表(附件2)盖章后交到巡察办(A座1212-1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dyxcb@ahpu.edu.cn。
附件:1.巡察干部人才库人选推荐表
2.巡察干部人才库人选推荐汇总表
3.巡察干部人才库各单位推荐人数明细表
巡察办、组织部
2021年8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