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党组织,各学院、各部门:
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委巡察干部队伍建设,推动校内巡察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党巡字〔2023〕4号),拟对巡察工作人才库进行调整完善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调整完善的范围
1.巡察干部推荐范围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、纪检监察干部、科级干部或业务骨干;
2.结合目前人才库人员情况,各单位选配人员纳入党委巡察干部库。
二、调整完善的程序
1.各单位对照推荐条件,严格履行相关会议程序,提出推荐人选名单,推荐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;
2.巡察办会同组织部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、业务能力、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,提出入库建议人选名单;
3.巡察办向纪委办公室征求入库建议人选党风廉政意见;
4.经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,确定进入学校党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选。
三、推荐人选条件
1.中共正式党员,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忠诚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、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
2.坚持原则、敢于担当、求真务实、公道正派、清正廉洁;
3.遵守党的纪律、严守党的秘密,严以律己、勇于监督,无违纪违法行为;
4.熟悉党建工作、纪检监察、组织人事、宣传、财务审计、信访、教学科研等业务骨干,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、综合分析、沟通协调、文字综合等能力;
5.事业心、责任心强,群众公认度高,身体健康,能胜任工作要求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巡察干部人才库人选的调整完善工作。要把参与巡察工作作为培养、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,把担任巡察工作任务的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,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;
2.严把标准。各单位要广泛宣传、精心组织,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、程序和要求推荐人选;
3.按时报送。请各单位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有关人员推荐表(附件2)、名单汇总表(附件3)盖章后报送巡察办(A座1001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dwxcb@ahpu.edu.cn。
巡察办公室 组织部
2024年2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