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完善学校党委巡察干部人才库的通知
发布人:苏燕南  发布时间:2024-02-29   浏览次数:1173

各二级党组织,各学院、各部门:

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委巡察干部队伍建设,推动校内巡察高质量发展根据《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巡察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党巡字〔20234号),拟巡察工作人才库进行调整完善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调整完善的范围

 1.巡察干部推荐范围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、纪检监察干部、科级干部或业务骨干;

 2.结合目前人才库人员情况,各单位选配人员纳入党委巡察干部库。

 二、调整完善的程序

 1.各单位对照推荐条件,严格履行相关会议程序,提出推荐人选名单,推荐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;

 2.巡察办会同组织部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、业务能力、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,提出入库建议人选名单;

 3.巡察办向纪委办公室征求入库建议人选党风廉政意见;

 4.经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,确定进入学校党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选。

 三、推荐人选条件

 1.中共正式党员,理想信念坚定,对党忠诚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

 2.坚持原则敢于担当、求真务实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;

 3.遵守党的纪律、严守党的秘密,严以律己、勇于监督,无违纪违法行为;

 4.熟悉党建工作、纪检监察、组织人事、宣传、财务审计、信访、教学科研等业务骨干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、综合分析、沟通协调、文字综合等能力;

 5.事业心、责任心强,群众公认度高,身体健康,能胜任工作要求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 1.高度重视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,高度重视巡察干部人才库人选的调整完善工作。要把参与巡察工作作为培养、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,把担任巡察工作任务的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,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

 2.严把标准。各单位要广泛宣传、精心组织,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、程序和要求推荐人选;

 3.按时报送。请各单位2024年311日前将有关人员推荐表(附件2)、名单汇总表(附件3)盖章后报送巡察办(A座1001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dwxcb@ahpu.edu.cn

附件1 巡察干部人才库各单位推荐人数明细表.docx

附件2:巡察干部人才库人选推荐表.docx

附件3:巡察干部人才库人选推荐汇总表.docx

 

 

巡察办公室   组织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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