纺织服装学院党委、体育学院党总支、建筑工程学院党委:
根据《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》《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实施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经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6年第二次会议研究,决定开展第三届党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。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评估时间
2026年7月上旬
二、人员组成
组长:郭广春 副组长:汪丹莉
成员:梁雪松、宋建军、谢红翠(联络员)、汤云
三、评估内容
1.领导班子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。
2.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。
3.整改公开和师生满意度情况。
4.其他需要评估的整改事项。
四、评估结果
评估结果分为“好”“较好”“差”三个等次。“好”是指综合表现好,认真履行整改责任,整改成效显著;“较好”是指综合表现基本达到整改要求,取得一定整改成效;“差”是指综合表现达不到整改要求,存在拒不整改、虚假整改、敷衍整改、边改边犯等整改不力情况。
五、评估结果运用
整改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,肯定成绩、指出不足,督促整改。评估结果作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、确定巡察“回头看”对象的重要依据。对评估结果为“差”等次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;对整改不力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。对整改不力引发重大舆情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,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。
党委巡察办
2026年6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