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第三届党委第二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
发布人:谢红翠  发布时间:2026-06-30   浏览次数:51

纺织服装学院党委、体育学院党总支、建筑工程学院党委:

根据《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》《中共安徽工程大学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实施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经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6年第次会议研究,决定开展第三届党委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。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估时间

20267月上旬

二、人员组成

组长:郭广春  副组长:汪丹莉

成员:梁雪松、宋建军谢红翠(联络员)、汤云

三、评估内容

1.领导班子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。

2.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。

3.整改公开和师生满意度情况。

4.其他需要评估的整改事项。

四、评估结果

评估结果分为“好”“较好”“差”三个等次。“好”是指综合表现好,认真履行整改责任,整改成效显著;“较好”是指综合表现基本达到整改要求,取得一定整改成效;“差”是指综合表现达不到整改要求,存在拒不整改、虚假整改、敷衍整改、边改边等整改不力情况。

五、评估结果运用

整改评估结果以适当方式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,肯定成绩、指出不足,督促整改。评估结果作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、确定巡察回头看对象的重要依据。对评估结果为等次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;对整改不力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。对整改不力引发重大舆情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,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。

党委巡察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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